close

平日的我,是阿宅、是懶鬼、、、是活動範圍不超過離家5公里的人!!

跨年夜,內心更是有一個無敵慘痛的經驗。

因為那一次,所以從此立下毒誓:再也不出門跨年!!!

甚至在經過好幾年之後,我才敢大方的開口說:那年我一個人在市府廣場看101煙火跨年啦!!!(崩潰)

 

當年好傻好天真喔!!!

八點?還是九點??反正大約那時間,跑去市政府之後手機就打不通了啦!!慘

然後就是完全聯絡不上朋友,結果就一個人跨年了,按!!

 

某一天在新聞上面看到說盧廣仲要在元旦的凌晨四點到七點在福隆開唱

當下就約了同學說那天來去、我們來去福隆!!!

還說騎機車殺去咧......瘋了

幸好主辦單位有送火車票,但好擠喔!

我們三人站了一個多小時搖到福隆,這時有點累了.........

不過跨年夜的馬路很可怕,路上好多人!!!明明已經凌晨一點了,怎麼還不回家啊!!真是的@#$%

 

超多人的福隆海邊

 

好滿!!!福隆那裡被塞得好滿!!!!!!滿坑滿谷的都是人!!跟信義區有得拼

 

天氣好冷,廢話啊~~~那裡是海邊!!

幸好有提供早餐,超貼心!還有暖暖包

但這些不夠,我想要電毯、想要暖氣、想要棉被、想要羊肉爐~!!

明年我還要再去的話那需要車子,或是帳篷啊...

畢竟明年的我更老了,只剩下冷血,禁不起風吹

 

生日快樂假髮

Roro生日快樂禮物~~吃完早餐我們開始玩這一頂假髮~哈,COSPLAY盧廣仲用的。

 

順便提一下主辦單位很sweet,早餐選擇很多耶~~

有米漢堡、海鮮粥、鹹酥雞!!

(因為我們三個人選了這三樣,所以我只記得這些...)

 

第一次玩拍立得

 

主角不是那個阿伯,是我們在玩拍立得.....

活到這把年紀第一次玩拍立得相機!!!!又是一項新紀錄

然後旁邊吃早餐的陌生人很多,我們竟然視若無人的瘋狂玩假髮照相~~也是一項新紀錄!!哈,好HIGH

 

 

最愛的拍立得合照

 

只有一張也太珍貴了吧!!!!!只能用相機翻拍一下,嗚~在火車上很晃

拍立得這東西很古老,但拍起來效果還不錯~~~好愛這張!!

(是自拍的耶~~)

 

 

橋上的煙火

 

吃完早餐、玩完假髮、拍立得,才坐定位竟然就開始放煙火~~~@_@!

現場看超震撼!!

整個夜空都被照的好亮~~以為現場有開大燈,而且煙都往舞台方向飛去了,我們超幸運

看到這個美麗的煙火,有種不枉費我們大老遠、半夜睡到一半再一半就爬起來擠火車到這裡的感覺!!

 

好感動!!!!!!!!!!

 

但之後就是........好想睡ZZZ

因為這時才凌晨四點多耶....早餐吃完、煙火也看完、照片也照爽了

只能坐在海邊吹海風等天亮一點....

 

 

台上是盧廣仲

 

等了好久!!!!是盧廣仲!!!

 

前面有宇宙人、旺福、魏如昀、大喜門

對了,還有只穿小褲褲就上台的一群阿伯,啥晨泳隊的....

大喜門還不錯,哈哈,很會把場子炒熱!!下次如果還有他們的表演,我想看~~

但之後盧廣仲上台,有種失望的感覺...

只唱了三首歌!!

而且唱完第一首,主持人還衝上來插個工商服務時間,切!

 

 

在沙灘上跳

看完盧廣仲的第一時間,我們沒有馬上離開,跑去沙灘上亂寫字、拍跳起來的照片!!

 

哈,表情好掙獰~~而且照片不太像有跳起來拍的.....=_=|||

(RORO你這張跳起來的樣子,有點被吸上天空的感覺)

 

我與一閒跳起來

真的有跳嗎...............回家要多練些彈簧功!!

 

沙灘上的垃圾就是天沒亮時,有群煙火狂,而且是非常有錢的煙火狂

不停的連續放煙火!!!從凌晨四點一路狂放到天亮,連放超過二小時!

 

有錢煙火狂放的煙火

2010元旦這一天,連看二小時的煙火!!!這也是一項新紀錄~

但看久了會有種害怕的感覺,感覺自己來到了前線的戰區啊

會害怕流彈燒到自己!!

順便提一下這煙火的照片是擁有厲害相機的一閒拍攝的。

 

回程的火車上

 

回程的火車,好感動!!!有位置可以坐,甚至可以躺~~~!!!大哭

 

 

火車上繼續戴假髮

 

天亮了,天氣很好~!!(在火車上忍不住又拿假髮出來玩)

呵呵~~只要我們三人合體出門,就是好天氣!!不可思議

下次來挑戰颱風天去搭飛機到高雄

 

重點是後面睡攤的年輕人們

 

這張的重點是在後面那一票睡到掛的年輕人們。

我們這群已經快三十的女人可是一路清醒的回台北,還吃了涮涮鍋!!

因為2009年除了"殺很大"這三個字,還有:不讓你睡!!

這四個字當場變我的座右銘,一路嗆聲不准大家睡覺的回台北

 

又是新紀錄!!

 

明年再一起去吧。

挑戰到更遠的地方、挑戰更久不睡~~~GO!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xmb010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